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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驾护航 | 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申报要点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硬科技领域。 (2)为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申报前已填报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 (3)2022会计年度年末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2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4)注册成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前的企业,2022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企业,2022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5)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6)已经获得2022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再纳入2023年项目支持 特别提醒:符合上述“申报对象”条件的企业务必于2023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束前,在税务部门完成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如实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超过5年并符合上述条件的,3月份务必在线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进行办理。可访问“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系统(http://www.innofund.gov.cn)查询已入库编号。 2023年具备基本条件的企业还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特别是研发费加计扣除申报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申报,专项补贴申报工作于3月9日启动,3月28日17时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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